出生公证

所需材料
  1. 申请人和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  2. 申请人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。
  3. 申请人之父母的结婚证(2本)/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/调解书/一审判决书及生效证明/二审判决书。
  4. 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、独生子女证(若有)。
  5. 申请人近期同版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(颜色不限)N+1张(N代表您所需的公证书份数),照片需邮寄至公证处。举例,如一本公证书需2张,两本3张,以此类推。
  6.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出生公证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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