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生医学证明公证

所需材料
  1. 申请人和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  2. 申请人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。
  3. 申请人之父母的结婚证(2本)/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/调解书/-审判决书及生效证明/二审判决书。
  4. 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、独生子女证(若有)
  5.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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